日前,据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结果显示,力帆乘用车将向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赔偿资产损失、营收损失等共计约7.8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力帆乘用车和盼达汽车同属力帆股份子公司,因此这起事件也被业内称为“内讧”。
回溯这次仲裁纠纷的源头,是由于力帆乘用车向盼达汽车提供的新能源车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据了解,盼达汽车因运营需要,于2015年6月与力帆乘用车签订了关于《采购新能源汽车的框架协议》。2015年至2018年期间,双方及其指定公司共计签订《购销合同》22份,盼达汽车向力帆乘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近1万台。
而盼达汽车表示,在购买车辆后,车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电池严重衰减、设计缺陷等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大部分车辆出现故障需长期维修、甚至无法运营问题,给盼达汽车造成了严重损失。
在最终的裁决书中,力帆乘用车需向盼达汽车支付资产损失赔偿金约6.14亿元;营收损失赔偿金约1.61亿元;交强险损失赔偿金约676.52万元;租赁停车场的租金损失赔偿金约198.91万元。
同时,此案仲裁费3266431.20元,由被申请人力帆乘用车承担。
持续亏损下,被判赔偿的力帆,将会是严重打击。力帆股份在公告中表明,仲裁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将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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