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9 日,广州发展 ( 600098.SH ) 发布了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项目的公告。
其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新能源公司 " ) 拟投资建设广州发展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四期 200MW 项目 ( 以下简称 " 台山四期项目 " )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9.88 亿元,具体项目建设由新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广发渔业光伏有限公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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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新能源公司于台山市汶村镇建设的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一期 50MW 项目、二期 50MW 项目于 2017 年、2018 年全容量并网,三期 300MW 项目于 2022 年部分容量并网,项目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是目前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投资建设台山四期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规模,打造台山渔业光伏基地,发挥区域规模化运作优势。同时,为后续项目的拓展打下良好基础。
本次新能源公司拟在台山市汶村镇投资建设 200MW 渔光互补电站,目前已取得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和广东电网公司并网意向复函,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项目总投资 9.88 亿元,年利用小时 1,197 小时,电价 0.453 元 / 度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 所得税后 ) 为 8.86%,项目经济可行。
广州发展称,公司投资建设台山四期项目符合国家双碳目标和新能源发展的政策要求,项目建设既有利于改善当地的能源结构,又有利于推动当地劳动就业和地方财政增收,使新能源与生态农业渔业及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助推当地绿色能源和社会经济发展。
广州发展表示,投资建设台山四期项目符合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加大新能源装机的投资建设规划,有利于公司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台山四期项目面临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风险。台山一期、二期项目均按照可抗 12 级台风标准建设,台山三期项目按可抗 13 级台风标准建设,成功应对台风考验。台山四期项目按照台山三期项目的标准设计。各期项目均购买足额建设期及运营期财产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项目自然灾害风险可控。
10月20日,广州发展发布了2022年1-9月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公告显示,2022年7-9月,该公司合并口径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67.52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含光伏发电售电量)63.92亿千瓦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涨5.40%和5.29%。2022年1-9月,该公司合并口径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152.1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含光伏发电售电量)144.16亿千瓦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56%和8.61%。
此外,截至9月30日,公司市场煤销售量为2,353.65万吨,同比增加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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