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趋势和前景究竟如何?移动互联网时代如何创新业务模式和把握商业机会?对于这个正在发生的技术和商业变革,想要全面回答这些问题十分困难。我们希望能抛砖引玉,促进行业同仁在这一全新领域的实践和思考。
移动互联网新时代
对消费者来说,移动互联网最明确的标示在于手持终端。在英国,它叫Mobile Phone(移动电话);在美国,它叫Cell Phone(蜂窝电话);在中国,它叫手机——如今它名符其实了——手上的计算机。
移动互联网(mobile internet),狭义上是指用户使用手机通过移动网络浏览传统互联网站和专门手机网站;广义上是指通过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PDA等移动终端,基于浏览器方式接入互联网、或者使用需要和互联网连接的应用程序,以获取多媒体内容、定制信息和数据服务。随着3G移动通信网络的成熟、智能终端的普及、以及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内容和应用日益增多,移动互联网近年来呈现爆发式增长的局面。
除了智能手机,最近两三年来,平板电脑等移动性终端也发展迅猛,同时移动终端也出现手机和电脑功能的全面融合——手机成为掌上电脑、电脑成为移动终端。另一方面,随着更加智能化和微型化的传感技术的发展,嵌入自动控制芯片的智能化物体正在成为现实,越来越多的智能化物体也将接入移动互联网络。据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大卫·克拉克(David Clark)的一项研究预策,到2025年,全球的互联网将接入1万亿台设备,其中大多数是无线设备 ,这为移动物联网提供了无限的想象空间。
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的用户规模已超过11亿。据预测,到2013年,手机网民或将超过电脑网民。 如果把手机之外的其他移动终端也计算在内,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至2012年有望突破6亿,超过桌面互联网用户数。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得益于高速移动通信网络和智能终端的成熟,以及由此带来海量应用。中国互联网行业已经围绕着沟通、交易、搜索等核心领域,形成腾讯、阿里巴巴和百度三大平台,主导了中国互联网的生态;而门户网站新浪,则凭借微博,从内容门户转型成为用户平台。中国移动互联网个人市场的服务以音乐、游戏、购物和阅读为主,目前已初具规模,预计近两年会迎来爆发式增长。目前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主要有四种形式:
O2O模式:O2O(Online to Offline)就是线上订购、线下消费模式,最热门的例子就是团购。其核心很简单,就是把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现实的商店中去——在线支付线下商品、服务,再到线下去享受服务。
LBS模式: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基于地理位置的服务,被广泛用于移动定位附近优惠商户、签到(Check in)积分等,它是通过移动通信运营商的无线通讯网络或外部定位方式获取移动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在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的支持下,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的一种增值业务方式 。
移动支付模式:正如支付宝在互联网获得的巨大成功一样,移动支付在移动互联网也将获得巨大成功。当一切消费都发生在移动设备上时,如何快捷安全地支付,将成为决定消费欲望、影响消费体验的关键一环 。
手机娱乐模式:手机娱乐绝不仅仅是手机游戏。手机娱乐很好地利用了用户的“碎片时间”,即我们每天当中若干个无事可做的“几分钟”。设计良好的手机娱乐帮助用户在碎片时间段用这些“有趣”的“小”应用打发时间。
对于各类移动平台的应用开发者来说,收入模式是当前最核心的问题。基于苹果iOS的开发者可以通过付费应用获取一定收益。而基于安卓(Android)平台的应用开发者则尚未找到可持续的收入模式,仅仅依赖应用内广告这个单一的收入模式或难维持。如果应用平台开发者长期维持无收入或低收入的状况,中国移动互联网应用市场将面临无米之炊的局面 。尽管如此,手机广告还是成为中国移动互联网应用市场目前唯一落地的收入来源。2010年中国手机广告市场规模达到17.4亿元,预计到201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55.2亿元,增长率达到83.4% 。
新商业模式与机会
移动互联网正在创造新的商业模式。我们将移动互联网的商业发展模式归纳为一个包括“用户模式”和“盈利模式”在内的双模模型。在这个“双模模型”中,一边是用户模式,包括用户规模、用户体验、用户黏性三个要素;另一边是盈利模式,包括前向收费模式、后向收费模式、衍生收费模式。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的传统商业模式中,“用户模式”往往不在考虑范畴之内。传统的商业更多从“盈利模式”开始考虑,所谓无利不起早,一定是有利可图、想清楚了盈利模式才会去做这个生意。但在互联网业务,企业首先要集中精力考虑用户模式,首先考虑怎么发展客户,怎样以某种方式获得客户,以某种方式获得很好的用户体验,进而形成一定规模的客户平台,等到形成了一定的用户规模和用户忠诚度(或称黏性)之后,再来考虑如何开发这些用户资源来赚钱。
移动互联网的这个“双模模型”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可以同时考虑用户/客户发展和盈利模式,但是应该明确分开考虑,并考虑好时间发展顺序,这对我们发展移动互联网业务是有益的。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发展,首先必须建立“用户模式”,通过聚集人气、黏住客户,形成巨大的用户空间;然后建立“盈利模式”,即在这个已经形成的用户空间里寻找合适的商业价值,来达到我们的商业目标。
移动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空间,是一个由众多个人组成的社会化网络空间,根据消费者在这个社会化网络空间中的商业消费行为的两大类,我们可以把社会化网络中的这个虚拟空间分成两个子空间:数字消费空间和实体生活映射空间。
首先来看第一类子空间:数字消费空间。在这个空间里的产品是纯数字化的消费品,听音乐、读书都是可以数字化消费的。所有这些信息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都可以在网上实现,不再需要建立任何一个有形的载体。
第二类子空间:实体生活映射空间。我们通过映射到这个虚拟空间的信息,去驱动和影响我们在实体世界中的行为。比如电子商务、网上购物,都是通过网上信息去驱动的一个个消费行为。
当我们寻找移动互联网业务机会的时候,应该清楚移动互联网究竟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本质上,移动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是一个虚拟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我们尽最大的努力去真实地、完整地映射我们的实体世界。
我们的观点是,在整个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生态中,大家没有必要一窝蜂地都去追App Store这个热潮。应该看到,苹果的App Store只是苹果自己这个半封闭的生态中的一个部分。但这个部分是最值得仿效的最重要部分吗?在开放的移动互联网生态中,最重要的是形成网上社区。在这个网上社区中,用户能够把用户个人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社会活动、行为、偏好等都真实而完整地映射出来,创造出全新的数字化生活,从而为增值业务带来巨大的创新机会。
在个人移动互联网生态系统中,其价值链主要是四个环节:内容生产、内容聚集、内容发送、内容接收。内容生产部分包括音乐、电影、新闻、体育、电视节目、网络视频等各种内容形态,其提供者主要是各种电视节目、电影视频及音乐等制作方和发行方;内容聚合部分包括内容管理、内容编排、内容转码、内容呈现、标准变换等,其典型参与者有You Tube、优酷网、土豆网、Facebook、新浪微博等互联网企业;内容发送部分则是把聚合后的数字化内容分发到移动终端的网络,包括有线/IPTV/卫星,下一代无线网(4G,LTE),无线电,平面等,这其中包括中国电信、东方有线、Comcost和AT&T等运营商。最后的内容接收部分是各种移动终端,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PDA等,其典型参与者,包括苹果、诺基亚、索爱等终端制造商。需要说明的是,有些企业只参与价值链其中的一个环节,而有些企业则参与了价值链的多个环节。如索尼公司,在内容生产和内容接收环节都有参与。
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用什么来概括?以前有人说是内容为王的时代,现在有人说是应用为王的时代。我们认为,移动互联网应该是用户为王的时代。移动互联网带来的,是给每一个个体都获得更多的能力;所有的信息化手段都是带给我们一种全新的能力,这些能力让人们可以去做更多的事情。移动互联网将是一个用户为王的时代,而开发者作为应用的供应商,决定了运营商/互联网公司想打造的平台是否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并带来收入。